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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风伤的岁月
北城稚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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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5:4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风伤的岁月

风伤的岁月
      
   
    转眼,三年时光匆匆过去了,可风吹过的日子还留在记忆深处。那栋不算华丽但很有文化气息的教学楼,那带有沧桑的高中校门,那个简单而朴实的小镇。
      
    我的代课老师,我的班主任,我的同学,我已有三年没见过他们了。记忆中的那个高一(三)班的小乐园,还总是在太阳下熠熠发光。
      
    初中三年,我像很多女孩子一样平平淡淡地走过,然后又像很多女孩子一样默默地考进一所不起眼的高中。爸妈不要求我很多,但希望我能考上区重点。可是我却令他们失望了。
      
    我是个倔强的孩子,一直都是。所以爸妈说想找关系拿钱让我去区重点,被我一口回绝了。一个人的价值决定一个人的去向。我觉得我的价值和金中在同一条直线上,因此我冷漠而固执地走向金中贴着金黄大字的校门。
      
    《再忆那事》写于四年前,那时我是个名副其实的高一学生,每天游走于宿舍和教室之间。我不是优秀的学生,但却和那些优秀的学生一起上学放学。我们之间唯一不同的是方向的不同。他们的目标是考理想的大学,我的理想是做喜欢的工作。可能由于定位的不同,导致我们不在一个平面上,自然很多时候就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语言不代表不能一起生活,当然我比他们的生活要辛苦些。
      
    我喜欢写点东西,几乎每天都写,很拼命的那种。有时候一周我有五天都熬通宵写东西。晚上九点半下晚自习,十一点我开始写东西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收笔,洗把脸就直奔学校。我想这完全是习惯,早上七点二十上早读我每天都是六点左右到教室,所以我去大部分教室门都没有开的。后来我们班两个人去的最早,我和拿钥匙的同学。拿钥匙的同学总对我说:哈兰你拿钥匙吧,我起不了那么早,我每天晚上都要做习题到很晚。我不接钥匙,总觉得那是责任。迫不得已,他每天都和我一样晚睡早起。拿钥匙的同学很负责,是名副其实的优秀学生加优秀班干部。我想他之所以是优秀班干部,对班级负责任,有一半都是我的功劳吧。
      
    自高中起我很讨厌上学,我是个喜欢“自由”的学生。除了语文、数学课,其他课我几乎都不听的。我只专注于写东西,乱七八糟的。并且我有个习惯,写就写只写一遍,写完之后有时自己都不想看,谁喜欢看就拿给谁看。虽然写的自己都不喜欢看,但是还是不想听到非议。倒还好,环境挺能容纳我的,看我写东西的人,除了我妈和我现在的男朋友,还真没人说写的不好。归其原因,应该是我只给喜欢我的东西的人看吧!我妈说写的不好,原因是我的思想有点叛逆,我妈只看过我的一篇一万字左右的东西,看完评价:这种思想在我们那个时代你早被拉出去批斗了。我惊叹:还好我生在新世纪,真是生的跟得上时代啊!我若觉得我男朋友写的东西是狗屁,他肯定会觉得我写的东西是狗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是他不喜欢我文章的原因。
      
    喜欢写东西的人应该都挺喜欢语文的。我也如此。我喜欢数学的原因是能活跃脑细胞。数学老师大多反应快,在他们带领下我也反应很快。数学课是我唯一喜欢听的。那段时间我真恨不得每节是数学课。我想数学老师不看成绩单的话肯定会误以为我是个数学成绩特好的学生。记得以前刚转到一所学校期中考试时我数学考了七十八分,数学老师很惊讶得看着我说:“谢哈兰,这次一百分的卷子你不应该考七十八分啊,你最少应该考九十八分的啊!”听完这句话我感动地差点眼泪都掉出来了。
      
    高一时数学老师对我说:数学成绩要提上去必须得多做题。可是他却不知道我是连作业都不写的。其他作业为了完成作业我大多是抄的。数学作业我觉得不能对不起自己这么热爱数学课所以没抄,因此选择不交。估计全班那段时间就我一人不交数学作业。数学老师很给面子的说:“全班仅一两人没交数学作业,我这次说了希望下次没交的把之前的都补上,下次不交的话就不用再上我的课了。”然后作业被发下来了,发完作业我才意识到左邻右舍都交了,中间就空我一个。后来我认认真真地把一星期的作业都补起来交给老师。等作业再次发下来我看到我的作业本上一个大大的“甲”。那一刻我觉得好惭愧,我觉得我好对不起那个甲,因为我补上去的是借拿钥匙的同学的抄的。
      
    那个春天好像大家都特别颓废,包括拿钥匙的同学及其他那些学习好的同学。先是上课都无精打采快要睡着的架势,然后是找理由请假,到最后作业也不做逼急了统一抄一个人的。那天清晨所有人都在等拿钥匙的同学带着他的化学作业来开门。许久,拿钥匙的同学终于姗姗来迟。他一脸疲倦地打开教室门,大家就一拥而上地询问他的化学作业。该同学有气无力地说:我昨晚回去只做了一道题,其他还没写呢。说完把本子拿了出来。大家七嘴八舌开始议论他:
      
    甲:你怎么变懒了,作业不做完就睡觉了?
      
    乙:我发现你最近退步了啊,以前你可从来不这样。
      
    丙:要按时完成作业,这样才是好学生。皮肤白斑病的最好治疗方法是什么今日事今日毕嘛。
      
    丁:班干部一定得做好带头作用,不然会浪费大家时间的。我们抄完化学还得抄别的,时间不宽余啊。……
      
    再看该同学,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就差打鼾了。
      
    这样的时间持续了几周,然后画面又恢复到和以前一样。每个人精神抖擞。学习好的学习差的,包括平时玩的。每个人都很忙,大家都为接近目标作准备。一副繁华是景象,以后的生活是之前请问白殿疯症状很特别不的轮回,只是画面不久就会更新。
      
    《再忆那事》写于那个麻木而又颓废的时候,《再忆那事》是发生在我和语文老师之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中间没有半点造弄,很真实很感性的事情。当初我很固执,并且我是个天不怕地步怕的女孩子。发生那件事的那周四,我把它工工整整的写在作文本里。然后交上去,那次作文给的题目是:成长中的一件事。把作文交上去我就安心地等待。我想象中的结果是语文老师大发雷霆,然后冲进教室“啪”的一声把作文本丢在讲桌上,然后指着脸上突然长一根白毛发是否很严重我的鼻子吼:谢哈兰,你以后不用交作文了。事实证明了我想象的是泼妇行为。之前语文老师在我心目中是个很凶,脾气暴躁而且很冲动的人。那天语文老师在教室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了,完后说:惩罚真不好,以后不罚了。以后我们班同学都说:谢哈兰真勇敢。和我玩得最好的一个同学说:哈兰,真看不出你有仇必报啊,而且是当场就报。我周围的同学说:牛,支持你,只有我同桌说:桌儿,语文老师对你真好,要继续努力啊.
      
    其实听了那些同学的话,我挺郁闷。我并不想与谁斗争,我就一平平淡淡成绩一般的女生,我不想招惹谁,我要过平常人的生活,我喜欢那种丢在人群里都找不到的感觉。可是我也不想谁招惹我。所以我愿意心理不太舒服就说出来,一个人解决不了大家解决。并且让我意外的是语文老师是个心胸宽广的老师。
      
    以前就有人说我这种学生是那种不太好教育的孩子。智商高的老师才能管教好。但我想我是个感性的学生,只要真心对待的老师都能教育得好。
      
    高中是我上学生涯中的一个颠覆性转折。大学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大转折。我在人生道路上的大转折是以为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在遇到他之前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遇到他之后我什么都是未知的。当然,这些未知要取决于我向哪里前进。
    我悄无声息地走了三年,三年之间我不住的回头寻望。希望找到他们三人的背影,哪怕轻轻的在他们身后说声谢谢。三年时光让我悄悄的成长,慢慢地,我经历了我人生中所有要经历的风雨彩虹。渐渐地,他们成为我生活中匆匆的过客。
      
    再次回头疑望,我的商洛我的家。我可爱的金陵寺中学,我已长大。昨天的风雨悄失殆尽。那个讨厌上学,不好好听课抄作业完成任务的小女孩已经变成懂事工作的青年。以前的一切都已远去,所有的一切将变成淡粉色的回忆。
      
    我将努力向前,寻找我要寻找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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