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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本电通女职员 因无法忍受长期超长加班 [打印本页]

作者: 欣钢采    时间: 2017-7-15 17:24     标题: 日本电通女职员 因无法忍受长期超长加班

日本电通女职员 因无法忍受长期超长加班
<p> □陈鸿斌</p>
<p> 由于经济持续衰退,竞争空前激烈,企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加班遂成家常便饭之事。日本有多达16%的企业每月加班时间超过60小时教科研工作总结,在80小时以上的有5%,更有1%的企业超过了100小时!而企业甚至压根就没感到这样的加班有什么罪过。</p>
<p> 前年底,日本最大的广告企业电通公司一个名叫高桥茉莉的青年女员工因无法忍受长期超长加班而,在日本引发了一轮强烈冲击波。</p>
<p>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当年因过度劳累而(包括未遂)、其家人向所在企业申请工伤赔付的案例为199例,被认定过劳的为93例。另据内阁府的相关统计,当年因“工作问题”而者多达2159人,这就难怪牛津英语词典早在2002年就将“karoshi”(过劳死)作为新词收录。2014年日本通过了《过劳死防止法》,去年厚生劳动省还专门发表了《过劳死白皮书》。</p>
<p> 风华正茂、年方24的高桥茉莉,何以会因加班而选择自戕?她加班到底到了什么程度?说来简直难以置信:经常每天工作20小时之多。该公司大楼门口的记录表明:高桥茉莉在前年10月9日至11月7日的累计加班时间长达105小时!如此玩命工作,非但没有得到公司领导应有的关心和慰问子宫肌瘤不能吃什么,反而是苛刻的训斥:“上班时要衣冠整洁,头发不要那么凌乱”;“以后不要眼睛布满血丝金针菇的做法大全!”恶言恶语,把高桥茉莉推入了绝望的深渊。</p>
<p> 在大多数日本人眼中,因为工资远高于平均水平,电通公司是令人羡慕的企业,孰知这都是员工们用血汗乃至生命换来的。早在1991年8月,一名参加工作仅1年多的新员工就因长期超时加班而患了抑郁症,随后悬梁自尽。该员工的父母随即向企业索取赔偿,公司断然拒绝,理由居然是:“加班与没有因果关系,而且公司也没有义务规避!父母更了解孩子的情况,因此首先应追究其父母的责任。”这家公司还有一丁点儿社会责任感吗?于是双方对簿公堂,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于2000年3月判定此案为过劳死:该员工领导明知如此加班会影响健康,却未能采取任何措施减轻负担。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认定的过劳案例。</p>
<p> 无法与时俱进的企业,注定要被历史抛弃。去年10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劳动基准法》突击检查电通公司,带走了相关的劳动管理资料。随后又在11月7日以涉嫌违反劳动法搜查了电通公司总部及3家分公司。</p>
<p> 就在2013年,同样在这家公司,一名30岁的男员工病死后也被认定为过劳死,为此该公司刚被厚生劳动省警告过:加班时间必须有所节制。尽管相关部门多次对该公司发出类似警示,但电通公司充耳不闻,有些人每月加班时间都在100小时以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周六周日也照常上班。显而易见,光靠警告无济于事,必须严厉惩处,才能有效制止事态恶性发展。所以,这次相关部门正准备状告电通公司大学生实习报告题目,公司领导尤其人事主管很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电通公司不得不于去年10月起每天从晚上10点到清晨5点关灯,以杜绝超时加班。</p>
<p> 由于经济持续衰退,竞争空前激烈,各企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加班遂成家常便饭。据厚生劳动省2013年的调查,多达16%的企业每月加班时间超过60小时,在80小时以上的有5%,更有1%的企业超过了100小时!那些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及建筑和运输公司不仅不思悔改,甚至还危言耸听地说什么“限制工作时间物流业就难以为继了。”</p>
<p> 至于日本企业员工如此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显然与社会大环境有关。不加班或少加点班,在日本企业根本行不通:因为你周围的人都在加班。可是,因为无法承受没完没了的加班而选择,那我辞职总可以吧,有什么比生命还宝贵呢?话是这么说精子在体内存活时间,但问题是许多被加班折磨得身心俱疲的员工,已不具备正常思维了。他们在上下班坐地铁等车时,常会这么考虑问题:只要眼睛一闭,多走一步(即跳下铁轨),就一了百了,明天就不用去上班了两性饮食养生保健!</p>
<p> 而企业往往将视为员工个人问题,根本就不认为企业有什么重大责任,甚至压根就没感到加班有什么罪过。如此胆大妄为,根本原因在于日本法律有很大漏洞。例如《劳动基准法》第36条:企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5天。如劳资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工作时间也可超出这一范围。如果企业要加班,则每月加班时间“不宜”超过45小时(全年360小时)。显而易见,这实际就是上不封顶。由安倍担任会长的日本“改革工作方法会议”事务局(即秘书处)此前居然提交了这样的“特例方案”:全年加班720小时,月平均60小时。这已接近月加班80小时就可能出现过劳死的记录了!这样的改革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另外药品工作总结,受到劳动基准监督署警告的企业名单也从不公布,又怎么能对相关企业形成改进压力?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法律交易”:关键岗位的白领员工不受工作时间的法律限制,加班也没有加班费。</p>
<p> 在讨论修改《劳动基准法》之际,对是否应写入“工作生活两不误”的说法,一些上市企业的老总也不以为然,认为这种表述给人的印象是“生活是愉快的,工作是累人的”,很多企业家对此纷纷附和。以他们的逻辑,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工人就是干活!有这样的企业家,企业焉能阻止接二连三的过劳死挑战书怎么写?</p>
<p> (作者系知名日本问题专家)THE_EN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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